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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協紀辨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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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協紀辨方書
  • 商品編號: rc32g010
    出版社: 瑞成
  • 作者: 瑞成書局
    商品狀態: 一般
    裝訂: 精裝140x195mm
    頁數: 804
  • 定價:  NT$1000元
    匯率參考:  換算成人民幣
  • 優惠價:  95 NT$950元
  • 商品庫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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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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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昔帝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厥民知析,因夷隩之節,後聖有作,推而彌廣。至於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此皆載之經典,百王不易者也。厥後濫觴,日以訛謬。術士以吉凶禍福之說,震驚朕師,不可方物。如褚少孫補史記所稱:彼家云吉,此家云凶,彼家云小吉,此家云大凶。茫乎不知其畔岸。漢武以來,已如聚訟,而荀悅、王充輩斥為理之所無,棄而勿論者也。
  雖然天以日月行四時,人奉天而時,若嚮明而治,嚮晦而息,后王君公所以奉若天道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群黎百姓所以奉若天道也。否則不能晨夜不夙則暮,詩人譏焉,人人所知也。然則舉大事,動大眾,協乎五紀,辨乎五方,以順天地之性,豈無寸分節解,以推極其至精至微之理者歟。其支離蒙昧,拘牽謬悠之說,乃術士之過,而非可因噎而廢食者也。
  欽天監舊有選擇通書,刻於康熙二十二年,其書成於星官之手,因訛襲謬見之施行,往往舉矛刺盾。
  皇祖聖祖仁皇帝知其荒率不可以訓,曾纂為(星歷考原)一書刊刻頒行,而未將監本改正,蓋以待夫後人。聖人之心慎而又慎如此也。以諭監臣,監臣曰:通書之謬允宜改正。朕因其請,謂及今猶有莊親王等數人曾經皇祖指授,稍明此理,使此時不加訂正,恐後此益復無可任使。爰命編輯成書,頒佈天下。較之舊本謬說少除,然俗所久沿,則亦不能盡去,便民用也。命名曰(協紀辨方書)。夫協紀辨方者,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也,一作止一語默,天地實式臨之,況其大乎。如曰:如是則吉,如是則凶,如是則福,如是則禍,則明者所弗道也。雖然敬不敬之間,吉凶禍福隨之矣。 是為序

目錄

卷一
本原一
卷二
本原二
卷三
義例一
卷四
義例二
卷五
義例三
卷六
義例四
卷七
義例五
卷八
義例六
卷九
立成
卷十
宜忌
卷十一
用事
卷十二
公規一
卷十三
公規二
卷十四
年表一
卷十五
年表二
卷十六
年表三
卷十七
年表四
卷十八
年表五
卷十九
年表六
卷二十
月表
卷二十一
月表二
卷二十二
月表三
卷二十三
月表四
卷二十四
月表五
卷二十五
月表六
卷二十六
月表七
卷二十七
月表八
卷二十八
月表九
卷二十九
月表十
卷三十
月表十一
卷三十一
月表十二
卷三十二
日表
卷三十三
利用一
卷三十四
利用二
卷三十五
附錄
卷三十六
辨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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